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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制定省地震局本级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原则 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有关工作要求,以市县两级开展执法检查为主。省级针对年度执法监督重点事项开展抽查和重点督查,减少涉企行政执法数量和频次。 严格落实《地震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规范涉企执法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安排开展检查,除接受举报及上级移交转办等,原则上不新增执法检查事项,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执法检查具体安排 (一)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检查 检查对象:胜利油田纯梁采油厂(高青作业区)、胜利油田滨博石油开发有限公司(高青作业区)、胜利油田高青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拟检查时间:2026年4月。 检查频次:1次/年。 牵头部门:监测预报与科技处。 配合部门:公共服务处(法规处)。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检查 检查对象: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 拟检查时间:2026年4月、8月、11月。 检查频次:每次检查1个企业,每个企业年度不超过2次。 牵头部门:震害防御与应急处。 配合部门:公共服务处(法规处)。 三、有关事项 (一)年度行政检查以现场检查为主。部分事项拟联合市县两级开展。 (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地震执法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加强法律法规宣讲。 (三)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科学制定检查方案,提前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告知书,执法过程中注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统一着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服装,佩戴标志,主动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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